温州市鹿城区图书馆为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图书馆整体形象,将书房、书屋及分馆图书物流配送服务工作,通过合约的方式委托给社会化服务机构或公司来完成。以高标准来要求中标人对鹿城辖区内书房、书屋及分馆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有效提高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效能,让读者享受更多文化获得感。long8-龙8(国际)唯一官方网站
▲本项目采购预算155000元,如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long8-龙8(国际)唯一官方网站
(1)温州市鹿城区图书馆辖区内26家城市书房、2家百姓书屋、3家分馆及8家阅读驿站。
(2)本年度服务期限内,若有新增城市书房、百姓书屋、分馆和阅读驿站,则其首次以及后续的文献资料的分拣、信息录入、配送、回收及上架工作,由中标商负责。
温州市鹿城区图书馆辖区内城市书房、百姓书屋、分馆及阅读驿站之间的双向图书调拨物流配送。
(1)一般要求每个点每月一次图书配送,本年度服务期限内,要求图书配送趟次达到380次以上(来回趟次760次以上),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图书馆计划要求安排。
(2)视各书房书屋分馆具体情况,每家城市书房每月配送册数须达400到600册,每家百姓书屋、分馆每月配送册数达300到400册;阅读驿站图书年配送册数,以该馆藏文献总量的10%及以上;全年图书总配送量达17万册以上。
1.严格遵守鹿城区图书馆图书物流配送方案,按时按量完成所规定的配送任务,准确送达目的地并在运送期间保管好图书。
2.负责配送书库、物流车、辖区内书房书屋分馆阅读驿站三点间图书的上下搬运,及图书运出运回后馆藏地点的变更工作。运回书库图书的馆藏地点变更后,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22大类分类并上架的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新建城市书房、百姓书屋、阅读驿站及分馆的图书、设施设备的配送。
4.本辖区内城市书房、百姓书屋、阅读驿站或分馆撤点时,协助图书馆进行馆内图书清点、图书馆藏变更、图书运输及各类设施的运输。
5.依据服务规范要求,及时做好图书交接、配送登记等各类清单的填写并电子存档。
6.批量调拨到各馆藏地点的图书,先进行系统调拨,调拨完成后,按各调拨馆藏清单对实物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填写物流出库单,提交图书馆相关负责人核实后,由物流人员负责打包(装框),并经配送人员审核签字确认。
7.物流人员根据物流配送单,按时运送到指定书房、书屋、驿站或分馆,经工作人员清点审核确认无误后,在物流配送单上签字。
8.调拨人员根据物流人员返回物流配送单做好台账,记录运送次数、地点及图书配送量等业务数据交由图书馆指定负责人定期进行核查并存档。
9.调拨人员根据图书馆调配计划表定期进行调拨,long8-龙8(国际)唯一官方网站定期分析各书房借阅流通情况,向图书馆提出合理的调拨建议。填写每日工作日志,做好相应数据统计。定期分析固定读者借还图书类别、数量、年龄,借助数据来配比流通较好的图书;定期将分析得来数据及时提供给图书馆相关部门,供采购及调拨部门进行数据分析。
10.无法正常流通的图书,如:条码、芯片、索书号缺失,或书皮页面缺失、图书污损等情况图书须单独打包收集放置,及时运送并转交采编等相关部门修补或剔除。
12.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2、具备为图书馆服务的能力,在温州地区有成功案例及服务团队,具有专用运输车辆及道路运输资格。
3、特殊情况下(台风、暴雨和冰雪等),需协助图书馆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1、▲人员配备:调拨1名,司机1名,搬运1名,共计3人。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满足岗位工作要求,有较高业务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2、能力要求:能标准化处理物流配送日常服务与管理工作,能正确、熟练使用图书馆管理系统,熟悉温州地区城市书房管理细则,熟悉城市书房设施设备。
4、所有人员必须专职为本项目服务,不得兼职,如需要调换服务人员,须及时通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调整。如服务人员出现素质低劣,不能胜任本项服务工作,采购人有权提出调换,供应商应予以及时调换。
1、报名单位需具备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批准的道路运输或提供物流配送服务的资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报名单位需具有图书文献资料配送或类似服务项目的成功经验,报名单位需提供相应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做印件为佐证材料。
3、参选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报价总价中应包含以下费用:平台管理、人工费、材料费、仪器费、交通费、各种税金、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1、本次采购按照综合评分法方式进行,根据评委评审得分高低择优采购1家单位。
2、若只有一家报名,参选单位经评委评审达90分以上,将视为直接中标,不再另外组织比选。
3、本次比选的合格分为80分,参选单位经评委评审未能达到合格分,不得参与比选。
1、请有相关经验与资质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服务资质及类似案例材料复印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用扫描电子版发邮箱:,在发送的正文扉页注明“联系人和联系号码”即可。
报名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集中放置于封闭文件袋中,袋口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比选单位公章或由比选单位代表签字。文件袋上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电话、联系人,并注明“比选时启封”字样。
采购人: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温州市鹿城区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